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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讯:证人相继“翻证” 受害人证其清白 背负“强奸罪”48年的老人看到了希望……

2023-07-03 16:57:35 北方网

6月的北京,干燥炎热,在北京西站附近的一家小宾馆里,79岁的湖北老人何文福一遍遍整理自己“强奸罪”申诉材料,嘴里念叨着,“新补充的申诉书交上去一个月了,我就想来最高检问问,现在怎么样了?”

1975年,在湖北省荆州市钟祥县(现钟祥市),31岁的何文福被抓,1977年被判“强奸罪”,获刑15年。但无论是在被审讯,还是服刑期间,他都始终坚称自己是被冤枉的,出狱后,他四处奔走,寻找证据,试图自证清白。

这些年,何文福找到了当年强奸案的受害人和一些证人。在委托律师调查后发现,当年的多位证人愿意出面为何文福作不在场证明,受害人卓某也在多人的见证下,说明当年情况,称何文福“不是作案人”。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看着一张张按有手印的受害人陈述和证人证言,79岁的何文福看到了翻案希望,但几年下来,他的申诉,总仿佛小石子投进了大海,泛起浅浅的波纹后又很快恢复了宁静。在北京的这几天,最高检的办案检察官接待了他,称他的申诉案还在进一步审查中。

如今,年事越来越高,他想摘掉“强奸犯”的帽子,请求法律恢复名誉的心愿,变得越来越急切。

被当“强奸犯”获判刑

找了几十年,身边人都已经知道何文福不是那个“拦路强奸犯”,但何文福还是抬不起头,“只有法律上更正了,社会上的人都知道了,我的清白才算是回来了。”

1968年,何文福投靠亲戚,从河南泌阳老家到了湖北荆州市的钟祥县,跟师傅学了几年烧窑后。1975年2月,他来到一家砖厂,成了一名烧窑师傅,每个月烧一个窑,工钱一两百元,是当年大家都羡慕的高薪。

但何文福怎么也没想到,在这里工作半年后,一件改变他命运的事情发生了。

“当年公社的武装部就是管作奸犯科的。1975年8月16号那天,我在回砖厂的途中,就被武装部的人给抓了。”何文福说,他反复询问被抓原因,但对方态度严肃,回答的始终都是“你知道”。

在公社管理处被关了一天一夜,何文福被送进了看守所。在看守所被审问时,何文福才知道,原来他被抓,与2天前,发生在砖厂两三公里外小树林里的强奸案有关。

钟法刑判字第015号判决书中,法院审理查明:1975年8月14日下午,何文福趁未婚女青年卓某单独行走之机,即起歹心,尾随追赶前去,拉住女方。卓某哭喊求饶,何文福怕他人闻声赶来,便施用暴力,对卓某捂嘴毒打,威胁逼迫。随后,将女方摔倒在地上,何文福撕破该女短裤进行了强奸。强奸起来后,又抢走女方现金3元。

因为何文福“无理抵赖,拒不认罪”,1977年2月,钟祥县人民法院从严判处他有期徒刑20年。

一条漫长的“申诉路”

在这起案件的结案报告上,列了6条何文福是犯罪嫌疑人的认定依据:何文福有犯罪当时的蓝色上衣,黄色褂包,经卓某辨认确系行凶者物件;经卓某多次指认,确系何文福当时强奸了她;因群众保密不严,何文福听到调查“强奸案”后,将作案穿的汗衫和其他物件一起转移;何文福拒不承认8月14日活动情况及着装,这说明他心中有鬼不敢承认;何文福操钟祥城关地区口音;何文福在此之前,有流氓犯罪活动,此次犯罪绝非偶然。

“我自己没有蓝色上衣和黄色挂包,我拿走的那件汗衫是我曾经收留过的一个同乡的。”何文福说,庭审时,他曾反驳道,“我从没见过卓某,跟她完全不认识,而且我说话带的是河南口音,根本不是钟祥口音,我之前从来没有过流氓犯罪行径,我不承认,是因为我根本没做过,是被冤枉的。”

身处监狱的何文福并没有放弃,在狱中他不断地写材料,邮寄给各个相关部门,反映情况。1982年,钟祥县法院复查后认为,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,定性正确,但量刑偏重。该院判决,撤销此前判决,判处何文福有期徒刑15年。

何文福不服,坚信自己无罪,再次提请上诉,同年10月,原湖北省荆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认为:原审认定的事实和判决并无不当,何文福上诉无理,予以驳回。

“我还是不服,但是在监狱里写了那么多信都没用,我只能先服刑。”因为在狱中表现良好,何文福减刑2年6个月。1987年2月,他出狱后,被安排在了一家汽车修配厂工作,“出来之后,我一边工作,一边继续申诉。”

出狱后的36年里,何文福找到了很多翻案的证据,但他想要法律还他“清白”,却始终遥遥无期。

仨证人纷纷“翻证”

其实,除了上文所说的定罪依据,当年警方侦查期间还找到了人证:何文福的同事吴国富和范德才称,曾看到他往案发地走去;村民谢翠香称在案发地附近看到过何文福。

出狱后的那几年,何文福分别找到了这些证人,说明来意后,让何文福自己都很意外,这些证人给出的情况说明,与当年警方的调查结果并不一致,三位证人都愿意为他作“强奸案”的不在场证明。

2015年3月15日,吴国富出具的情况说明上写道:“砖厂只有一口锅,又炒菜又做饭,烧熟要个把多小时。吃完饭,我和何文福去菜园里种菜。当时的情况就是这样的。案件发生后,别人写好材料,叫我签名,以这次说的为准。”

2016年,范德才出具的证明中显示,案发当天,何文福十一点多钟回到窑厂,下午一点钟左右吃完饭后,他们在屋里睡了一会儿,两点来钟,何文福和吴国富拿着铁锹去挖园子了。

2016年,证人吴国富在接受何文福的两位代理律师调查取证时又陈述道,“何文福吃中饭后没出去过,就是和我在挖园子。当天挖了一下午。”

范德才说,“何文福被抓起来之后,我还跟石门水库的人在一起说过了的,何文福是冤枉的,他没有作案时间。”

2015年6月8日,当年案件的另一位证人谢翠香,在一份律师书写的调查笔录上签字、按手印。调查笔录载明:武装部长派车将她接到派出所,要她说看到了何文福和卓某的事,让她把何文福咬死,这样说会给她好处。她没有按部长教的说,只说,听说何文福有过多段感情经历。调查人员很不满意,没有派车送她回家,让她自己从派出所走回家。另外,“在小树林附近见过何文福”笔录上的名字,不是她签的。

“根据受害人陈述,强奸案发生的时间是8月14日12点左右到下午2点之间,在调查中发现,几位证人证言,都能证明,那个时间何文福在窑厂,并不在案发现场。”何文福的代理人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张春雨律师说。 拿到证人证言后,何文福终于看到了希望,但湖北省高院却驳回了他的申诉。理由是吴国富翻证并未说明合理理由,不应采信;范德才的证明属传来证据,不足为信;谢翠香改变原来所证的内容,其证言内容存疑。

受害人为他证清白

2019年6月3日,何文福收到了湖北省检察院的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。通知书中写道:本院审查认为,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量刑适当。申诉人何文福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,不符合立案复查条件,请息诉服判。

看到通知书的那一刻,何文福绝望了。但2017年,又一束希望之光照亮了他的申诉路。

2017年12月,卓某在一份按了手印的情况说明中说:“我现在实事求是地把1975年8月份发生在我身上的一起拦路强奸案的情况说明清楚。当时事情发生后我并没有报案,是办案人员直接来找的我,并要我指认是何文福作的案,当时我知道不是何文福害的我,但我只能按办案人员的指示咬定是何文福作的案。我现在实事求是地把情况说清楚:何文福不是作案人,我不想冤枉一个好人。”

卓某的这份情况说明中,有2位见证人,是石门水库退休干部;1位记录人,是居委会综治信访办主任。石门水库退休干部陈文才,作为见证人之一,曾说,写下这份情况说明时,卓某多次说,不能冤枉何文福一辈子。

看到情况说明的那一刻,何文福激动地哭了,“受害人都说根本不是这么回事,我坐了十几年牢,真的是太冤枉了。”

最高检介入调查

“拿到这些关键证据后,最高检介入了调查。”何文福说,“2020年底,最高检的检察官去我家了解情况,我也收到了很多次案件办理的信息。”

自从有检察官去家里了解情况后,这三年来,何文福总会把“什么时候有消息?”这样的问题挂在嘴边,身边人常常宽慰他“案件办理有程序”,让他再等等,但却不忍心埋怨他的着急。

2021年9月30日,荆州市中院就此案召开会议,何文福满怀希望地去了,但会上法官表示,可以给予何文福救助金。“其实我不愁吃穿,孩子们也都有各自的工作,家里的条件也还都可以,我不需要救助,我需要的是清白。”何文福无奈地说,他拒绝救助金后,事情又没了消息。

直到今年年初,证人谢翠香又录制了一份情况说明的视频,张春雨律师将这份新证据交到最高检后,何文福的申诉又有了新的进展。

今年2月2日晚上,何文福收到了最高检的短信。短信中说:经审查,您提出的事项内容不够具体,诉求不够清晰,我们无法予以审查,请将控告(申诉)情况表述清楚,诉求表达明白,并提供法院和检察院的相关法律文书,以便我们及时依法处理。

“之前提交的申诉书,是他还没有请代理律师时自己写的。5月8日,我们补充了一份新的申诉书交到了最高检。”今年6月,张春雨律师告诉津云记者,“老人等了一个多月,还没消息,有些着急,所以想亲自到最高检来问问。”

6月下旬,张春雨陪同何文福在最高检见到了相关检察官,张春雨说,“目前这个案子在最高检是中止状态,还在进一步审查中。”

端午节前一天,何文福从北京回到了湖北荆州的家,35岁的小儿子给他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。在何文福心中,当年的案子不只是压在他一个人的身上,小儿子虽然嘴上不说,但一直不愿意去相亲结婚,其实与他这个“强奸犯”不无关系,“强奸犯的这份侮辱,是我们全家人的压力。我现在快入土了,就盼着能在临死前恢复名誉,重获清白,也让孩子们挺直腰杆做人。”(津云新闻记者 鲍燕 发自北京)